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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自住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指引

时间:2017-01-02 14:30

根据长沙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,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的自由职业者、个体工商户等提取住房公积金,符合缴存协议中约定条件的可以提取公积金,那在长沙购买自住商品房需要什么资料呢?到哪里办理?

长沙购买自住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指引

【承办机构】: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区管理部
【办理事项】: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
【办结时间】:正常工作日
【咨询电话】:12329
【相关链接】:购买二手房提取长沙公积金指引

提取条件
1、按照规定缴存长沙住房公积金;
2、符合其它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。

申请资料
1、《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》;
2、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;
4、户口本;
5、婚姻状况证明;
6、购房合同;
7、购房发票。

办理流程: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到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区管理部办理即可。

【注意】
1、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(限提取一次),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签订购房合同1年内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;
2、 同一套房屋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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